关于开展化学化工学院2023—2024学年“十佳班级”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我院本科生班级建设,推动班级夯实基础、增强凝聚力,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根据《兰州大学“十佳百优”班级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开展化学化工学院2023—2024学年“十佳班级”班级创建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建主体
本科生2021级、2022级各班级必须参加,2020级、2023级各班级自愿报名参加。
二、创建内容
依据《兰州大学“十佳百优”班级创建工作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重点从班风建设、学风建设、文化建设、组织建设、品牌建设等5个方面开展创建活动;指标体系中的基础指标全部达标的班级,可参评本年度“十佳百优”班级。
三、创建过程
(一)班级建设阶段
各年级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认真组织班级结合专业特色和工作实际,逐项对照班风建设、学风建设、文化建设、组织建设、品牌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创建指标体系加强班级建设,补齐短板,锻造长板。辅导员要做好过程指导、监督、管理和记录,确保班级建设按照“十佳百优”标准取得实质成效。
(二)“十佳班级”评选阶段
2024年4月8日前,各班级提交“十佳班级”创建总结材料(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将军院1号楼1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pj@lzu.edu.cn,邮件命名为“XX班级 2023-2024学年‘十佳班级’申报材料”。
2024年4月11日(周四),学院成立“十佳班级评审小组”,经班级申报、民主测评、集中答辩、综合考评等程序,择优产生。
(四)表彰奖励
答辩排名前十的班级为化学化工学院“十佳班级”并予以表彰,并推荐排名前七(不超过学院本科生班级总数20%的比例)的班级为兰州大学“百优班级”,同时对化学化工学院“十佳班级”以班级建设经费的形式进行奖励。
四、创建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年级要加强对班级建设工作的领导,围绕“十佳百优”班级创建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班级建设的实施细则,明确责任,搭建平台,强化落实,积极探索班级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构建班级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二)公平公正,务求实效。创建活动中,要坚持保证质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十佳百优”班级创建指标体系,加强创建过程的指导、监督,做好过程考核和效果评估,确保以高质量的班级建设为切口推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三)突出特色,加强宣传。各学院要围绕“一班级一品牌”的建设目标,结合学院和专业特点,指导学生班级建设打造特色、塑造品牌。要加强班级交流和班级典型经验做法宣传,努力营造“学在兰大”良好氛围。
化学化工学院学工组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