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处置

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9-11-20 08:50:08 点击量:

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是教师工作和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存放仪器设备多和进出人员多,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师生员工和学院财产安全,保障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结合我院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安全事件处置领导机构

突发安全事件是指在实验室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紧急事件。针对实验室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事件,学院成立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长:张海波书记 梁永民院长 王为主任

副组长:李斌、各研究所所长

 员:张艺馨  张颖  余建华  王乃忠  王成伟  安聚成  汪建新  樊少凯

成立由院党委、主管院长、院综合管理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的消防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由义务消防队员组成的消防应急行动小组;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处理与突发火灾有关的一切事宜。
院党委书记担任消防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各系(所)、各单位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为本单位应急小组负责人。

 

二、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工作职则

1、根据《兰州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兰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实施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

2、及时向学校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突发安全事件的发生地点、时间、性质、可控性和严重程度,已开展对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进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人员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根据突发安全事件的性质及所造成的后果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建议。

 

三、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程序

(一)火灾事故处置工作程序

1. 可以控制的小火情

 ⑴根据引起火灾的物质性质选用水(木质类火灾)和干粉灭火器(电器类火灾)两种方式灭火。

注:实验室房间内均设有灭火水源并配有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⑵如果是电器引起的火灾,首先切断总电源,然后立即用实验室房间内或走廊内配置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⑶火灾事故处置过程中若有学生或教师受伤,应立即送往校医院或市医院救治。

 ⑷火灭事故处置过程中或处置结束后,应及时将火灾发生情况和火灾处置情况向学院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2.  无法控制的大火情

⑴撤离: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现场的实验工作人员(以下称实验员)或实验指导教师首先要保持镇定,稳定情绪、控制好局面,避免引发混乱,立即组织学生有序地撤离火灾现场。火灾安全撤离路线是:

实验室内火灾现场→实验室外走廊→楼层两则楼梯→一层中部大厅→一层大厅→楼外露天广场。

⑵报警:火灾现场的实验员或实验指导教师在组织学生安全撤离的同时,必须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警顺序是:火灾报警:119  校保卫处消防科:

报警电话要说明:火灾发生具体地点、有无被困人员、火势大小程度、大概起火原因、报警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报警后火灾现场的实验员或实验指导教师立即组织人员待消防车进入时引导车辆。

⑶报告:火灾现场的实验员或实验指导教师在拨打报警电话的同时,必须立即向学校和学院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报告要详细说明:火灾发生具体地点、有无被困人员、火势大小程度、大概起火原因和人员撤离情况。学院实验室分管领导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

⑷扑救:火灾现场的实验员或实验指导教师在组织学生安全撤离、报警和报告后,根据现场火灾的具体情况,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人员扑救,不允许要求学生参加救火工作。

⑸记录:火灾事故消除后,必须由现场实验员或实验指导教师会同实验室分管领导和实验中心主任详细记录火灾事故发生日志,记录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以及其它相关情况,做到有案可查,同时引以为戒。

(二)触电事故处置工作程序

1. 触电事故防控

⑴实验课开课前,实验指导教师必须专门安排一次针对学生实验安全的教育。地点:实验课所属实验室;内容:供电线路基本情况、仪器设备供电特点、实验可能出现的触电事故和一旦出现触电事故应遵循的注意事项。

⑵实验员每周必须检查一次实验室内部供电线路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即时维修或报修,确保完好率达到100%

⑶分管实验领导和实验中心主任每两周必须检查一次实验室内部供电线路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即时维修或报修。

2. 触电事故处置

⑴当触电事故发生时,立即切断室内电源开关。若不具备切断开关条件,立即用干燥绝缘体将触电者和带电体分离。

⑵对触电较轻者,进行就地观察。对触电较重者,立即拨打校医院电话:8911120;对特别严重者(如烧伤、昏迷等),除立即拨打校医院电话外,还必须立即拨打市急救中心电话:120

⑶报告:触电事故发生后,若事故较严重,现场实验员或实验指导教师在抢救触电者和外拨求救电话的同时,必须立即向学院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报告要详细说明:触电事故发生具体地点、触电人数、大概触电起因和目前触电者受伤及抢救情况。

3. 触电事故记录

触电事故处置后,必须由现场实验员或实验指导教师会同实验室分管领导和实验中心主任详细记录触电事故发生日志,记录触电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以及其它相关情况,做到有案可查,同时引以为戒。

(三)水灾事故处置工作程序

1. 雨季水灾防控

⑴实验员每周必须检查一次分管实验室屋顶和窗户有无漏水隐患。发现漏水隐患,必须及时报修或自行维修。

⑵实验室分管领导或实验中心主任每两周必须检查一次实验中心各验室屋顶和窗户有无漏水隐患。发现漏水隐患,必须及时报修或组织实验员维修。

⑶实验员必须及时关闭实验室内水龙头。若水龙头或供水管路出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或自行维修,以防发生漏水或喷水淹没实验室或损坏实验仪器设备的水灾事故。

⑷实验室出现水灾报修电话: 8911612 (后勤集团动力中心)

2. 供暖水灾防控

⑴供暖试水期间和供暖整个期间,实验员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必须各检查一次分管实验室有无漏水或喷水事故。发现漏水或喷水事故,必须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地堵水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仪器设备的损失。

⑵供暖试水期间和供暖整个期间,实验室分管领导或实验中心主任每周周必须检查一次实验中心各验室有无漏水或喷水事故。发现漏水或喷水事故,必须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地堵水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仪器设备的损失。

⑶实验室出现供暖漏水或供暖管道损坏报修电话: 8911612 (后勤集团动力中心)。

3. 水灾事故记录

水灾事故处置后,必须由实验员详细记录水灾事故发生日志,记录水灾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以及其它相关情况,做到有案可查,同时引以为戒。

 (四)突发疾病处置程序

1. 拨打校医院值班电话:8911120,及时联系就诊。

2. 如遇校医院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时,请直接去兰大一院、省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

3. 在校学生开学后持校内病历、学生证、身份证、门诊急诊病历、复式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和正式发票交校医院审核后参加当季度报销。

 

 

 

                                            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12月